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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十部委联合发文,对“煤改气”提出具体要求
2017-12-20 10:30:39 中能快讯 来源 :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十部门共同编制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下称《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印发。《规划》对北方地区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地热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以及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作出具体安排。

*联合印发的10部委包括: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国资委、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军委后勤保障部,落款时间为12月5日。

  《规划》明确要在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其中2+26重点城市城区的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2+26”城市* 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达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

  * “2+26”城市: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规划》要求“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供、用气双方要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截至2016年,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面积约206亿平方米,其中城镇141亿平方米。使用的能源以燃煤为主,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83%。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准煤,其中散烧煤约2亿吨,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该规划是根据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要求制定,会议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清洁取暖包括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燃煤、核能等。

  《规划》提出,要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但根据文件中的表述,天然气是几种热源中推广范围最大的。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综合利用管道气、撬装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非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等多种气源,强化安全保障措施。以“2+26”城市为重点,着力推动天然气替代散烧煤供暖。

  截至2016年底,北方地区天然气取暖面积共约22亿平方米,占总取暖面积11%,天然气用量259亿立方米,占北方地区天然气消费量26%。北方地区取暖以燃煤为主,天然气取暖占比普遍较低。其中“2+26”重点城市的天然气取暖面积共约12.4亿平方米,天然气用量160亿立方米,占该地区天然气消费量38%,其中绝大部分为城镇天然气取暖,天然气用量151亿立方米,农村天然气仅占6%,9亿立方米。

  《规划》称,要在有条件城市城区和县城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在北方地区城市和县城,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优先发展燃气供暖。天然气供暖的发展路线包括,在气源充足、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条件下,发展燃气热电联产机组作为大中型城市集中供暖的基础热源;政府机关、医院、综合商业办公、交通枢纽等应用热点冷三联供分布式机组;燃气锅炉作为集中供热的调峰热源、大热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的基础热源;热网覆盖不到的分散区域供热,如农村、城中村等应用分户燃气壁挂炉。

  《规划》预计,“2+26”城市在2017-2021年累计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18亿平方米,新增用气230亿立方米,其中,燃气热电联产新增和改造规模1100万千瓦,新增用气75亿立方米;燃气锅炉新建和改造5万蒸吨,新增用气56亿立方米;煤改气壁挂炉用户增加1200万户,新增用气90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增加120万千瓦,新增用气9亿立方米。煤改气需求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新增用气146亿立方米,占比63%,农村地区新增85亿立方米,占比37%。

  气源方面,在《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的附件中提出,要严格遵循“煤改气要多方开拓气源,提高管输能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的推进,防止出现气荒”的原则,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项目。供、用气双方要签订供气协议并严格履行,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定计划,并与供气企业协调一致。

  目标到2021年,三家石油企业* 向六省市供气量达到1060亿立方米/年,推动供气主体多元化,引入其他供气主体,力争供气量达到1240亿立方米/年。其中,冬季采暖期间的供气量达到593亿立方米,力争达到745亿立方米。

  *三家石油企业: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油

  同时,《规划》中指出了目前清洁取暖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并由此导致清洁取暖比例较低,发展缓慢。首先是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长期以来,北方地区供热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谋划。部分地区将清洁取暖等同于“一刀切”去煤化,整体效果较差。此外,清洁取暖工作涉及面广,职能分散,缺少统一管理部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存在协调联动不足的问题。《规划》附件中指出了大范围煤改气面临的四个主要挑战:

  1、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地下储气库的有效工作气量仅占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左右,难以满足季节调峰需求。LNG接收站储罐可供调峰使用的容量很小。干线管道管存气只有在应急状况下可动用,不具备调峰能力。而目前华北地区天然气季节峰谷比已达到3.5,加大清洁取暖煤改气力度将进一步增加冬季用气峰值,天然气保供难度大;

  2、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建设存在短板。截至2016年底已接通管道天然气的311个县级行政单位,多数通至县城一级,大部分乡镇缺乏管道气。农村地区燃气管网条件普遍较差,管网覆盖尚有很大缺口;

  3、天然气价格偏高制约推广应用。国内天然气资源禀赋差,生产企业少,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生产成本较高;同时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进口成本高;加之供气环节过多,层层加价加重了终端用户负担。

  4、煤改气气源保障存在一定挑战。目前国内主要供气商是三大石油央企,受国际油价持续走低、市场需求不足等影响,气田开发存在不确定因素,难以确保形成有效供气量。其他供气主体的气源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因素,如煤制天然气受环保、价格、管道接气等因素影响进度滞后,新建LNG接收站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项目落实难等,短期内难以及时弥补缺口。

  针对清洁取暖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规划》中要求,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政策的统筹衔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能源局,负责日常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协调推进规划执行。

  其中,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负责制定国家层面的清洁取暖规划,研究制定情节取暖评估考核体系,由发改委和能源局牵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指导督促规划落实,协调清洁取暖过程中需要国家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改革完善价格、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推动清洁供暖技术装备升级,推动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国家能源局负责国家层面煤改气气源协调和保障,以“2+26”城市所涉六省市为范例,在全国天然气统一管网系统中配置天然气资源,争取政策支持。北方地区各省市发改委能源局要参照六省市煤改气总体原则和气源配置方案,根据气源落实情况制定省级气源保障方案。此外,财政部负责财政政策研究制定,环保部负责各类清洁供暖的排放标准制定及监管。

  附件中称,企业是煤改气气源保障的主体,具体实施气源保障工程、天然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库和城市应急储气设施建设,能源局要督促企业做好气源供应,充分发挥三大石油公司主要供应商的作用,同时推动民营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辟新供应渠道。基础设施方面,要编制全国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方案,打破企业间、地域间及行政性垄断,论证沿海LNG接收站管道互联。

  具体实施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统筹优化顶层设计、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并制定实施方案,市县级及基层具体抓落实。

  除了财政资金支持,《规划》中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发展绿色金融、PPP等方式,以及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相关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IPO、鼓励支持清洁供暖企业发债等。